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,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。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 000元(不含增值税)。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(非金银首饰),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。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。假设A、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%,消费税税率为10%。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,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

题目内容(请给出正确答案)

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,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。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 000元(不含增值税)。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(非金银首饰),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。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。假设A、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%,消费税税率为10%。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,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( )元。

A.54 000

B.59 000

C.60 000

D.54 680

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,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。
更多相关问题